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蠡县2012-50 蠡县出台十项措施优化环境 全面助力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” 近年来,由于产业调整转型没有跟上,蠡县经济发展出现下滑。面对高污染、高耗能、产业结构单一、产业层次低等严峻形式,蠡县开始了“凤凰涅磐、浴火重生”式的转型发展。在这个特殊时期,蠡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坚持从思想与观念、体制与机制、管理与服务、作风与效率等方面人手,出台十项措施优化发展环境,助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。 一是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。1、严格落实“应进必进”。凡面向企业、群众,为社会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、非行政许可事项、收费事项以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,一律进驻“县行政服务中心”。2、切实做到“两集中、两到位”。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向服务中心集中,坚决杜绝“厅外审批”。3、实行“一章制”审批。凡中心对外承诺的审批和服务事项,业务办理统一使用《蠡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管理系统》,严禁审批事项“体外循环”。四是全力确保审批权限授权到位。大力推行和落实“一口对外”制、“一长负责”制、“一次告知”制、“一条龙服务”制、服务承诺制、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。 二是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。1、继续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。积极推进非行政许可审批、行政监管事项、行政备案(前置)审批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(审核、核准等)的削减、合并工作。2、深入开展“双减、双提”活动(减少审批环节、减少审批时限,提高行政效率、提高服务质量),通过对进厅事项的审核、前置条件的清理、审批环节的削减、审批时限的压减,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,提高审批服务水平。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。严格落实八项制度。1、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执法依据名称、颁布机关、实行时间、具体条款、违法行为、处罚种类和标准、幅度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全面梳理,编制目录,并将具体违法行为划分为轻微、一般、严重、特别严重四个不同的处罚基准。2、持证上岗制度。实施行政执法权时,必须首先出示行政执法证,并向相对人表明自己的身份;凡不出示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行为,相对人有权拒绝配合。3、企业“宁静日”制度。除涉及食品药品安全、环境污染及其它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检查,可随时进行外,设定每月1-25日为“企业宁静日”,各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得到重点企业、重点项目进行检查,特殊情况要履行报批手续。4、入企检查准入制度。入企常规性检查须首先向县优化办提出申请,批准后方可持《准检证》进行检查;涉及违法案件查办等非常规性检查,事后需将结果报优化办备案。5、执法检查“四步规程”制度。即“先行告知、指导服务、纠错整改、行政处罚”的“四步规程”。对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要进行告知并指导其纠错整改,未按规定整改的,再进行处罚。在严格执法的同时,更多地体现执法的人性化,严禁各类以罚代管行为。。6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。对企业采取查封账目、冻结账户、扣押财物和停水、停电、停气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处罚,事后须将处罚结果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。7、收费公示制。组织发改、财政部门对全县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情况进一步全面清理核定,明确征收标准、时间和执收单位,汇编成《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明白册》,印发有关部门和企业予以公示,增强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。8、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。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公务人员,根据情况给予限期整改、通报批评、取消依法行政先进评比资格、暂扣或吊销行政执法证件、行政执法年度评议考核不及格直至党政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。 四是创建绿色通道,治理公路 “三乱”。严禁公路“三乱”,对为监测企业运送产品和原料的车辆,除违反装载规定等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外,一律不得随意拦截、检查、处罚,为企业运输车辆创造宽松、通畅的公路交通环境。 五是实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全程代理服务制度。一是明确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受理、组织、协调、领办、代办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,提供全程服务。二是实行“两卡一护”制度。持“绿卡”:提供专人领办、代办;持“红卡”:拒绝一切检查、评比、收费,以“政府工程”对待,封闭运行;“一护”即派干警进驻项目建设施工现场,专责处理治安和纠纷案件。三是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。由政府组织、项目分包领导出席、相关部门参加,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解决。 六是健全新闻监督制度。在县电视台开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栏,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。 七是实行优化环境责任制。建立“一把手”负总责的优化环 境责任体系。明确县直各部门、各乡镇的优化环境工作任务,做 到责任明确、上下联动,层层落实。 八是实行优化环境质量评价制度。建立“下评上”考核机制。在全县监测企业设立优化环境监督员,监督员每季度向县优化办书面汇报执法执纪部门支持服务企业、优化发展环境情况。年底,县优化办召集监督员,对执法执纪部门优化环境满意度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和量化打分,并结合全年工作情况排定名次,先进的通报表扬,后进的要找出原因、说明理由。排名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。 九是健全举报、投诉制度。设立蠡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,投诉中心设在县优化办(投诉电话:0312-6505001,投诉邮箱lxyhb165@126.com,投诉网站:www.lxxzfwzx.com),受理全社会对各部门执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。投诉中心接到投诉举报后,在半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的部门下达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说明通知》,被投诉的部门收到《通知》后,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被投诉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县优化办。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企业在搞好服务的同时,要积极受理企业的投诉和举报,对于投诉和举报一般应在10日内查结,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县优化办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期限的,应提前报县优化办批准,并向投诉和举报者说明理由。 十是实行责任追究制。1、实行投诉否决制度。对年内有效投诉2次及以上的单位,一经查实,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行风评议先进单位,取消优化环境年度评优、评先资格。其单位主要领导不得被评为各类先进个人,且当年不得被提拔重用。 2、强化监督检查,整饬工作纪律。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和密度,对违反决策程序、滥用职权、失职渎职、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执行不力的,加大问责力度,违纪者严肃追责,违法者依法严惩,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 环境的全面优化,蠡县迎来了经济发展的春天。全县共实施千万元以上项目43个,总投资113.04亿元,其中超亿元项目15个。全县生产总值、财政收入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、固定资产投资,同比分别12.5%、22.7%、30.5%、28.64%,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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